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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启事

发表时间:2022-11-22 22:53:46    作者:中部人才    浏览次数:

湖北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科研助理招聘启事(图1)

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启事

因工作需要,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现招聘科研助理2名。

一、招聘范围

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优先。

二、招聘岗位

科研助理岗位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。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。

2.专科学历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。(年龄计算截止于2022年12月1日)。

(二)具体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

        岗位1:

  岗位职责:实验室培养容器的清洁、换洗;产品的清洗、晾晒等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平时的清洁卫生,完成实验室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
   要求:

1、 大专及以上学历,生物、食品、化学类等相关专业;

2、 身体健康,健壮有力(有适量体力劳动:如40斤左右的水桶),无不良嗜好,且无食品行业限制性传染病。

3、 服从安排,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,为人诚实可靠,工作耐心仔细。

4、 具有较高的营销策划水平和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;

5、 满足出差要求。

 

         岗位2

   岗位职责:培养容器的清洁、换洗;产品的清洗、晾晒等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平时的清洁卫生;熟悉稻田的耕种、施肥、灌溉及日常管理等。

    要求:

1、 身体健康,健壮有力(有适量体力劳动:如40斤左右的水桶);

2、 服从安排,能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,并做好实验记录;

3、 熟悉稻田耕种者优先;

4、 适合长期出差的优先(嘉鱼县)。

 

(三)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:

1.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。

2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。

3.在各类公开考试中,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,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。

4.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的人员。

5.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6号令)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2019〕1号)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。

6.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   1、个人申请

   有意向的报名者将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等各类反映个人经历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汇总成PDF电子文件,发送至邮箱1419578543@qq.com,邮件主题以“XX大学/学院张三应聘科研助理”命名),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日。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,对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。报名期间不接收书面简历材料,初选合格后应聘者按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。

   2、资格初审

   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。

   3、考核

   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,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
   4、体检

  统一组织考核人员进行体检,并将体检结果作为拟聘用的重要依据。

   5、聘用

   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拟聘人员与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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